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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感人的故事

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公共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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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公共财政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深刻认识和谐社会对公共财政提出的新要求,进而理清财政政策和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政策措施,发挥好公共财政职能作用,非常必要和迫切。
一、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的内在联系
和谐社会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于一体,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治国理念和制度安排,构建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密不可分,紧密相联。
其一,从理念看,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是一致的。公共财政的本质是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和法治性,与和谐社会倡导的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理念是一致的。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把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位置,而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符合和谐社会的目标、特征和核心价值取向,推进实现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全民公共服务均等化,对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必将产生重要影响。
其二,从实现途径看,公共财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政策手段和体制保障。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建立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等,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而公共财政通过发挥其固有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将从财力支持、政策推动、体制保障上推动社会和谐的实现。
二、和谐社会对公共财政提出的新要求
和谐社会涉及到方方面面,作为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社会各个子系统、各种要素之间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这些都与公共财政密切相关,而且也对公共财政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一)对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从现实的国情看,公共财政在支持解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投资与消费之间、产业结构之间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等问题仍存在差距。与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相适应,财政的分配职能面临着最现实、最突出的挑战。
(二)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收入规模和支出总量逐年增加,财政状况不断好转。但是,从我国财政实力的增强态势看,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一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偏低。二是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偏低,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偏低,从2006年情况看,仅占30%左右,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财政困难的状况比较突出。四是财政收入流失较严重。这些都是财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
(三)对财政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从现实的情况看,我国目前财政支出方面存在的管理粗放、范围过窄、程序不规范、方法不科学等诸多弊端,不仅软化了预算约束,也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因之,加强财政管理的关键还在于坚持依法理财,以法律制度为基础,以运作规范、程序正当为要求,以财政行为依法依规为准则,建立管理科学、手段先进、程序严密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使财政资金投向准确,管理规范,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和谐社会下的公共财政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适应形势的发展与变化,笔者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当家理财需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考虑以下“七个关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统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财政机制主要是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财税政策,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通过工资、奖金、税收、补贴以及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制度等,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公共服务,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办得了和办得好的,政府都应该放手让市场去办,不能替代市场主体去配置资源。市场办不了或办不好的,政府要积极参与,也就是说政府要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是城市与农村的关系。当前,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民劳动技能培训,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财政新增用于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主要用于农村,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是经济与社会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既相辅相成又互相制约。社会发展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经济发展以社会稳定为前提。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把握发展规律、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各方面事业有机统一、和谐发展。
五是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各项事业的发展都需要财政提供支持,面对巨大的需求,财政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充分考虑政策实施与财政的承受能力,分清轻重缓急,有重点、分步骤地给予支持。当前财政要集中财力,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六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政府管理体系中,县乡处在基础地位,党执政的基础在县乡,国家政权的基础在县乡,因此,必须处理好中央、省、市县三者之间的关系,需要根据支出受益范围等原则,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完善各级政府分配关系,结合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调整、税制改革等措施,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收入划分,切实体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以事权定财力、以责任定财力的原则,坚持财力下沉,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七是财政与部门的关系。财政部门必须要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要积极主动服务于部门、单位,共同严格执行《预算法》,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要求,加强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主动地与部门单位一起,以深化财政改革为动力,推进财政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加快建设公开、公正、透明的财政。
四、和谐社会下的公共财政政策取向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支持和谐社会建设,笔者认为财政要发挥综合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政策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快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着力科学界定财政职能范围。财政职能范围的界定是一个老话题,但也是一个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必须深入思考的基础性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当将政府承担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方面职能以法律形式界定和规范,进而界定财政支出的范围、规模,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减少直至退出对一般性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加强薄弱环节,加大在“三农”、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职能,做大经济蛋糕,使资源优势加快转变为经济优势和财政优势,使更多潜在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的生产力和现实的经济效益,使财政收入增长建立在可靠的税源基础之上。建立财政与经济联动增长的机制,狠抓增收节支,坚持依法征税,提高税收收入质量;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将政府的一切公共收支统一纳入国家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使财政调控经济和统筹协调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三)着力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解决好民生问题始终是政府的核心任务,也是公共财政的职责所在,要始终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关注民生、维护公平。与国情、财情相适应,公共财政应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尽最大可能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激励支持机制;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公平;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大力支持解决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存在的“上学难、看病难、饮水难、行路难、看电视难”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一个“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基本支出的基础上,把着力点放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方面和重点工作上,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财力办大事。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继续把教育和科技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大力支持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体制改革。建立稳定的财政支农增长机制,加大对“三农”投入,推进农业产业化,支持重大农业科技攻关项目,支持龙头产业和特色农业发展,发展农村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五)着力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现实国情出发,应着力通过完善财税政策,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营造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财税政策环境;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加快垄断行业改革,调节过高收入;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大力支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充分发挥所得税组织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六)着力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在增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同时,赋予地方适当的财权,突出增强地方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和能力。不断完善省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分配关系,扩大“省直管县”改革范围,真正做到权责一致、重点下移、能放都放,赋予县级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增强县域发展内在动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比重,压缩专项转移支付规模,规范和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力求建立一个透明、规范的转移支付体系,使转移支付在平衡各级政府财政能力,弥补地方政府财政缺口,提供均等化服务,优化各地区资源配置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七)着力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在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管好、用好、用活每一分资金至关重要,要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围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深化公共支出管理改革,逐步建立管理科学、手段先进、程序规范、执法严格的现代财政管理体系。严格预算执行,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整合各类政府性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力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坚持以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为目的,针对不同财政支出大力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坚决反对劳民伤财和铺张浪费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尽快建立起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成果的利用。(姜锋/陕西省地税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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